主旨: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112學年度「『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』精進教學工作坊」及「『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』增能工作坊」實施計畫各1份,請貴校薦派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,並惠予公假登記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7926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請貴校薦派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,並惠予公假登記。

三、檢附說明一之函文及112學年度「『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』精進教學工作坊」及「『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』增能工作坊」實施計畫各1份。

四、完整接受研習且通過考核者,將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發給參與工作坊教師研習證明書1紙。

五、其餘未盡事宜,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石小姐02-8275-1414#28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