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家長具有下列經濟弱勢身分,請記得告知各班導師協助申請113-1學期午餐費全額減免,
最晚請於9/13(五)將申請表交回學務處!!!預定於9月中旬開午餐供應委員會審核全部申請案
1、列冊低收入戶者(請注意證明是否過期,若過期請洽區公所開立紙本證明)
2、列冊中低收入者(請注意證明是否過期,若過期請洽區公所開立紙本證明)
3、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或教育補助
(請注意證明是否過期,若過期請洽區公所開立紙本證明,里長開立清寒證明並不算數)
4、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
(請注意證明是否過期,若過期請洽區公所開立紙本證明,只有身障卡、身障手冊或里長開立清寒證明都不算數)
5、原住民持有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核發無力負擔學校午餐費證明
(指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並通過原民會審核,請洽學務處衛生組提出申請)
6、家庭突遭重大變故或其他因素致無力繳交者(若真的經濟非常困難,請聯繫導師提出申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