鼓勵全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,詳細參賽辦法請參閱附件。

高雄市113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

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宣導學生學藝競賽暨世界人權日活動實施計畫

一、   依據:教育部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
二、  目的:將世界人權宣言各條文精神及意涵,透過人權教育海報和漫畫的

創作競賽歷程,落實學校人權教育,激發學生對人權議題的關懷與行動,及增進學生公民行動能力。

三、   辦理單位:

(一) 指導單位:教育部

(二) 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

(三) 承辦單位:高雄市立桂林國小

四、   比賽項目:

(一)海報創作      (二)四格漫畫     (三)海報共同創作組

五、   比賽主題:依據國際青少年人權 30 條指標(附件 1),擇一指標進行創作(建議各校列入暑假作業)

六、   比賽規範:

(一) 海報創作

1. 比賽組別:國小低、中、高年級。

2. 參加對象:本市國小。

3. 作品規格:畫紙大小為四開規格。

(二) 四格漫畫

1. 比賽組別:國小低、中、高年級及國中組。

2. 參加對象:本市國小及國中學生。

3. 作品規格:畫紙大小為四開規格。

(三) 海報共同創作組

1. 比賽組別:國中組。

2. 參加對象:本市國中學生。

3. 作品規格:壁報紙全開。

4. 現場共同創作地點:桂林國小。

5. 共同創作比賽時間:113年 10 月24 日(四)下午 1:40至4:10。

6. 平面彩繪,創作之用紙承辦單位提供。

7. 海報共同創作組報名不達五組取消比賽。

8. 當天帶隊參加比賽之指導人員公(差)假派代。

(四) 參賽送件資料及說明:

  1. 海報創作、四格漫畫

(1)送件單 :實貼於作品右下方,格式附件3。

(2)作品授權書:浮貼於作品背面,格式附件4。

(3)參賽資料電子檔:如公文電子附件excel檔,以e-mail傳送至t84@apps.klps.kh.edu.tw。

(4)送件資料不齊全者,不列入評分。

  1. 海報共同創作組

(1)作品授權書比賽當天報到時繳交。

(2)報到時間: 113年 10 月24 日(四)下午1:10至1:30。

(3) 報名表(附件2) 填妥核章後,於規定日期送件,請寄至高雄市小港區桂陽路390號,桂林國小學務處活動組收,另報名表電子檔(word檔)以e-mail傳送至t84@apps.klps.kh.edu.tw。以上二種資料不齊全,不得參加比賽。

(五) 作品送件方式及說明:

1. 原市學校建議公文交換。

  1. 原縣學校建議郵寄:請寄至高雄市小港區桂陽路390號,桂林國小學務處活動組收
  2. 為保護作品完整性,郵寄及公文交換時請將作品包裝好,並務必留意作品不可折疊。

(六) 獎勵:

1. 各組分別擇優錄取優等獎5名、佳作獎10名,獲獎名額得視參加人數及作品酌予增減。

  1. 優等獎指導教師1人敘嘉獎乙次。

七、   送件日期:113年10月2日(三)至10月16日(三)。

八、   送件地點:桂林國小學務處。

九、   頒獎活動(暫定):

1. 授獎學生:海報創作暨四格漫畫創作競賽優選作者共40名。

2. 頒獎時間:113年12月10日(二)上午09:30(優選受獎學生集合時間請提早至8:30報到)。

3. 頒獎地點:高雄市小港區桂林國小B1人權藝廊。

十、   作品領回時間:得獎作品均不退件。其餘欲自行領回者可自113年12月16日(一)至113年12月20日(五)至桂林國小學務處領取(領取前1-2天請務必打電話聯絡活動組何老師7910766轉722,以協助提早彙整貴校作品)。